登录 注册 无障碍 适老化 繁体版 智能机器人 支持IPV6
当前位置:乡镇 > 龙洞镇人民政府 > 政务公开 >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> 履职依据 > 政策文件

龙洞镇 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基本信息


执法主体:龙洞镇人民政府

机构职能:下设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。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。具体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、规划建设、环境保护、卫生计生、文化旅游、民政管理、道路交通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。

执法事项:农林水利、规划建设、环境保护、卫生计生、文化旅游、民政管理、道路交通等。

职责:一、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政府授权,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。二、统一指挥协调辖区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,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、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和联合执法的运行机制。三、负责与县直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。四、全面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、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。

办公地址:重庆市云阳县龙洞镇望江大道 166

办公时间: 8:30-12:00 14:30-18:00 (周一至周五,法定节假日除外)

联系电话: 023 - 55428001



附件下载:

主办:焦点娱乐办公室 版权所有:焦点娱乐网站

网站标识码: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:023-55128091

ICP备案:蜀ICP备30732062号-1 渝公网安备:50023502000110号

重庆云阳微发布
新浪官方微博